新彰數位有線電視測速軟體服務契約條款

歡迎您使用新彰數位有線電視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新彰測速軟體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如您未滿二十歲,則您必須在使用本服務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

第一條    規範主體
一、本服務係由本公司建置本服務網站,並提供新彰連線速率測試軟體(以下稱「本軟體」)予客戶使用,實際
服務內容以網站提供內容為主。
二、本服務使用條款由您和本公司所共同約定,主要是為了規範您使用本軟體及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第二條   本服務之使用與限制
一、本軟體提供之連線速率測試服務所產出之測試結果,將可能因您電腦軟硬體效能及自備網路設備效能異同而有所變化。
二、本公司對於本服務所提供之服務內容或本軟體得隨時因法令、公司政策、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修改、暫停、終止一部或全部之內容,並將於網站上公告通知後即時生效,您不得對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三、本服務會收集您的上網環境資訊做為協助您排除上網問題或做為品質改善之用。收集之資訊包括測速結果、封包往返時間、電腦網路參數設定、作業系統版本資訊、防毒軟體版本資訊、網路介面卡型號以及有助上網問題排除、品質改善之相關資訊。本公司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上述任何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
四、本公司因技術原因、業務或市場發展情況考量終止本服務,您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賠償,但本公司應於終止前一個月於網站公告通知。
五、本服務僅提供您於個人於合法用途內使用,不得作為商業用途,如有違反相關法律規範,應由您自行負責。
六、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於本服務網站上放置廣告,您對此不得異議。
七、本軟體之功能及所提供之服務內容,可能因您實際所使用之寬頻服務產品別、接取架構、或您是否為新彰客戶而有所差異,您對此不得異議。

第三條   名詞定義
一、本軟體:係指本公司所開發的新彰測速軟體、所有的更新版本以及本公司嗣後所提供之輔助或附加應用程式。
二、本服務:係指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及本軟體,向客戶所提供的連線速率測試服務。

第四條   責任限制
一、本公司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本服務時間,但本公司應於5日前公告於網頁上通知客戶。
二、本公司對於透過本軟體與本服務所提供的任何資訊、產品或服務,均僅依各該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至於其速度、安全性、正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本公司不負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擔保或保證責任。
三、網際網路係開放性網路,本公司無法就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合適性、不會斷線及出錯負責,亦不保證使用者使用本軟體及服務時不會影響或干擾其他正在進行的網路資料傳輸或其他軟體之使用,建議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
四、本服務因設備更新、系統維護或其他事由造成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致資料遺失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服務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關於其內容所展現的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像或以其他方式對商品或服務之說明,都是由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所提供,對於廣告之內容,如經人檢舉發現有違法情形或違法之虞時,本公司將予以移除。
六、本軟體執行期間可能會影響您的資料傳輸及電腦運作,使用本服務前請務必備份重要檔案、關閉其他執行中的程式後再開始測試。

第五條   軟體授權
一、在您同意本服務條款所有內容的前提下,本公司授權您使用本軟體與服務,但您必須確實遵守本服務條款的規定,如有任何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處,本公司得在察覺該違反情形後,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與軟體之權利。
二、本公司授權您使用本軟體進行連線速率測試,但您不得更改、再授權、出租、銷售、或轉讓任何本服務條款所賦予您的權利。您並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地方、國家及國際法律、法規,即只為合法目的而使用本軟體與服務。
三、本公司禁止您對本軟體的原始程式編碼進行任何修改、阻止或妨礙其他客戶享受本軟體與本服務、藉本軟體與本服務而散佈病毒或其他足以損害他人電腦運作之程式、違反任何本服務條款的軟體或內容、及任何可能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它權益之內容。您不可以對本軟體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編碼、簡化為常人可理解形式或反向組譯。
四、除執行軟體所必要的情形外,您不得複製或修改本公司所提供的技術或書面文件。如任何其他第三人檢舉,並且經本公司查證您使用本軟體的方式確實超出本服務條款所許可的範圍,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您的使用權限。
五、本公司有權採取防護手段來預防您以本服務條款所禁止的方式使用本軟體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技術性障礙阻止您使用本服務。

第六條   客戶之責任
您使用本軟體與本服務的行為,除了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服務契約條款的內容外,也表示您同意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等法律規定,及同意本條下列各項免費或付費內容服務之使用契約條款,如您有侵權之情事,本公司有權依法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之規範
本公司所提供的軟體、程式、文字檔及任何編碼(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影片、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網站規劃與安排等)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不論是儲存於磁碟、可讀式儲存媒體、任何其他媒體上,本公司僅准許您使用本軟體,而並非將其上述權利移轉給您,故非經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您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布、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其他方式之使用,如有違反,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或損失,您須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資訊保密義務
本公司因業務上所掌握之您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您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符合下列情形及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本公司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因客戶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四、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公司或他人權利時。

第九條   服務契約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一、本服務條款內容包括此正文及所有本公司已經公布的或將來可能公布的各類規範。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承諾接受並遵守本服務條款各項相關規定。
二、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的權利,惟本服務條款如有任何增修刪等變更,本公司將於本服務
網頁公告後立即生效,本公司將不對您個別通知。若您不能接受本公司對本服務條款所做的任何修改,如為付費服務項目時,請您向本公司申請終止服務;如為免費服務項目時,請您不再續用服務並移除本軟體及其附屬   應用程式。
三、當本公司將修改後的本服務條款內容於網站上公佈後,如您繼續使用本軟體與服務,即代表您已接受此修改。

第十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適用或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您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同意以本公司當地分支機構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本服務條款及相關規範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完整契約,本服務條款縱有一部無效或部分條文於特定應用場合下無效、作廢或無法執行,其他部分條文仍應繼續有效。
二、您如加入本公司其他活動,而另訂有相關使用規範或約定時,您應同時遵守各該服務之使用規範及相關規定。
三、以上之相關約定條款與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各服務之服務契約與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